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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設施

寧馨園

寧馨園簡介

寧馨園設施一覽
寧馨園設施一覽
墳場簡介

寧馨園設施一覽

設施類別

墳場

安放年期

安放資格及費用

寧馨園

荃灣將軍澳墳場

埋置/撒灰不設年期,亦不可進行撿拾*

寧馨園只供埋置未滿 24周離世之流產胎兒或撒放其骨灰,此項申請華永會不收取費用^

*有關離世胎兒的紀念牌匾(如有)可設置在寧馨園內,直至該牌匾所處的建築物須進行重建或拆卸,或該建築物所處土地的政府批地期滿,或政府基於任何原因行駛其權力或權利收回、重收、重新撥地或重新接管該建築物所處土地或發出相關通知為止(以先發生者為準)。屆時持證人在華永會發出通知書的指定限期內,必須無條件將有關牌匾拆卸,否則華永會有權移走牌匾以及其上或周圍的圍封物及任何其他紀念品,並可按華永會認為適當的方式予以處置及/或棄置,持證人不能因此而向華永會追究任何責任或損失。

註:現時,柴灣墳場之政府批地期滿日為 2036 年 5 月 17 日,荃灣及將軍澳墳場則為 2047 年 6 月 30 日。

^ 申請人需自行負責紀念牌匾及埋置/撒灰的安排及相關費用。